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发展高校单位会员的通知
2016-06-08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
高学会[2016]41号
各高等院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由高等教育界有关社会组织、机构及教育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实践探索等活动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恪守学术道德,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推进行业自律和统筹协商,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服务。学会秉承“推动教育科学研究、服务改革发展实践”的传统,践行“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作风,遵循“研究、咨询、中介、服务”的宗旨,以提升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质量与水平为工作主线,坚持教育科学研究为宏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服务,为促进理论创新及学科建设服务,为政府职能转变服务。
学会《章程》规定,发展和吸纳以下类别的单位会员:高等学校;省(区、市)高等教育学会;独立设置的教育科研机构;高等教育管理、服务机构;行业领域从事高等教育的社会组织;热心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文化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事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提出,在新形势下,学会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实施以高校为主体的单位会员制。
为此,学会制定了《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制实施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学会现有的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成为当然的单位会员。为了方便联系和确认相关信息,请各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1)盖上单位公章后寄送至学会秘书处,本年度登记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1日,学会将尽快颁发单位会员证书。
在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之外的高校要求申请成为学会单位会员,需要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2),盖章后送至学会,经学会按程序批准后,成为单位会员并颁发单位会员证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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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制实施办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