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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6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 16:00 浏览次数:次

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
2016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6-05-03 来源:中国高教学会网站

高学会[2016]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为鼓励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发挥团队研究的作用,有组织地推进高水平课题研究,为高等院校广大实验室管理工作者搭建学术研究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度设立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现将2016年度专项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2016年度设专项课题30项左右,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报人的申报方向,应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课题指南所列内容是指研究领域,并非课题的具体题目,申报人可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题目。
  专项课题的研究着重围绕实验室管理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实践调查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会对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二、课题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
  1.课题申报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课题负责人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提出申请,鼓励合作研究。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择优给予资助。重点课题每项支持经费5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支持20000元。2016年拟支持重点课题6项,一般课题20项。对于具有重大选题意义,且研究能力强的课题组,学会将另筹经费予以支持。课题立项后,学会统一组织开题,开题通过后拨付研究经费,鼓励申报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课题申报条件及时间安排
  1.专项课题领衔申报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书经由申报人所在高校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已经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能申报专项课题。
  2.请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相关表格可从网上下载(www.hie.edu.cn)。
  3.申报工作自2016年4月28日至5月31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4.专项课题原则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
  5.报学会参加立项评审的课题不收取评审费。
  四、联系方式
  实验室管理分会联系人:李霞
  电话:021-34206085 邮箱:netizen@sjtu.edu.cn
  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 邮 编:200240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系人:高晓杰
  电话:010-59893288 邮箱:xueshubu@moe.edu.cn


  附件:

  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指南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请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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