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对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进行资助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时间】 2015-04-14
内教研函〔2015〕6号
有关高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15〕101号),2015年我区继续对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予以资助,资助总额为645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2015年,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经费资助标准为:
1.理工农医类一级学科,每个资助30万元;
2.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每个资助15万元。
二、资助名单
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各15万元,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态学各30万元,计165万元;
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15万元,科学技术史30万元,计45万元;
内蒙古农业大学:生物学、农业工程、林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畜牧学、兽医学、林学、草学各30万元,农林经济管理15万元,计285万元;
内蒙古工业大学: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各30万元 ,计90万元;
内蒙古科技大学: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各30万元,计60万元;
内蒙古医科大学:中医学(蒙医学)学科的30万元资助经费从2015年下拨的自治区立项建设博士单位建设经费中支付;
内蒙古民族大学: 中药学(蒙药学)学科的30万元资助经费从2015年下拨的自治区立项建设博士单位建设经费中支付。
请相关高校认真落实重点学科建设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学科建设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