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发基字〔2021〕18号)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1。
2、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分析测试专项。
3、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分析测试专项不计入限额)。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时间节点如下:
2021年11月8日-12月1日,各单位报送拟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各项目申报人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要求:①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各项目负责人完成在线填报,并确保项目处于待依托单位审核状态,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2021年12月2日至12月9日,科研处对校内本年度项目申报人、参与人的限项要求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信息。
要求:项目申报人按照学校审核结果及时修改并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科研处依据各单位推荐名单,结合限项审核提交情况,进行系统审核推荐。
三、联系方式
各单位联系人为本单位科研秘书
科研处联系方式:巩天浩 0471-3608535
附件:1.关于征集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拟推荐汇总表
4.2022年内蒙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群
科研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