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20年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2020年以前立项并延期至2023年结题验收的基金项目;
(三)2021年立项并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以学科组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二)重大、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方式进行。
三、结题验收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结题验收工作的要求(详见附件1),完成好2023年度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四、时间节点
2023年6月8日
(1)各单位汇总2021年立项,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清单,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imut.edu.cn,清单格式见附件2;
(2)申请延期或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纸质项目延期申请(本人签字、分管院长签字、一式2份),延期申请需写明项目信息、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限,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306)。
2023年6月16日
各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结题验收材料撰写,并提交学校审核。
联系人:巩天浩张宇洁
联系电话:3608535(微信群见OA)
附件: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提前结题项目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