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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3-06-06 浏览数:次 来源: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我校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20年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2020年以前立项并延期至2023年结题验收的基金项目;

(三)2021年立项并已提前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以学科组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二)重大、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方式进行。

三、结题验收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结题验收工作的要求(详见附件1),完成好2023年度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四、时间节点

202368

1)各单位汇总2021年立项,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清单,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imut.edu.cn,清单格式见附件2

2)申请延期或终止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纸质项目延期申请(本人签字、分管院长签字、一式2份),延期申请需写明项目信息、延期原因和延期时限,报送至科研处(明德楼306)。

2023616

各项目负责人完成系统结题验收材料撰写,并提交学校审核。

联系人:巩天浩张宇洁

联系电话:3608535(微信群见OA)

附件: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提前结题项目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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