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科基字【2024】6号)文件要求,现将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各类基金项目负责人均须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nmzrjjw)中在线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二)面上、青年基金、联合基金及测试专项的结题以学科组评审方式进行,需系统上传的附件为:
1.结题报告;
2.计划任务书扫描件;
3.财务验收决算报告;
4.论文、论著、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
(三)重大、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除以下系统上传的附件外,另需准备时长为15分钟的项目验收汇报PPT。
1.结题报告;
2.计划任务书;
3.财务验收决算报告;
4.论文、论著、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
5.查新报告;
二、时间安排
6月3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填写,由所在单位将项目负责人和计划财务处预算科签字的决算表以及决算报告(附件3)统一交至科研处。
6月7日学院统一取回决算表和决算报告。
6月11日前,系统上传完成。
6月28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系统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及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科研处。
三、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的结题验收工作,在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美;联系电话:0471-3608535。
附件:1.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财务验收决算报告模版
科研处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