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开展第五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我校第五批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https://nmgskghw.nmgnews.com.cn/system/2024/03/12/013557906.shtml,申请者须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保证报送材料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12点前将《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一式5份)、辅助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版光盘(包含《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报送至明德楼302,原则上各学院限报1项,逾期不予接收、不接收个人申报。辅助材料包括研究基地申报中所涉及的学科支撑材料、重要成果材料、科研立项材料、获奖材料及相关文件等,须附材料清单,辅助材料原则上不超过80页。报送材料均要独立装订成册,其中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报送,外文、民族语言文字材料需附完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稿。
联系人:赵瑜
联系方式:0471-657634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
科研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