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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13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发改产业创新字〔2024650)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我校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工程研究中心认定涉及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六个领域,我校限项1,请有意申报者提前与科研处联系,并于202462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明德楼302室。

2.“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如有其他单位参与申报,需提前加盖参与单位公章),电子版(WordExcel以及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拷贝至U盘提交;

3.“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WordExcel以及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拷贝至U盘提交。

4.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拷贝至U盘提交。支撑材料需附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后再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证明材料多页的,只附封面页、主要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即可。

联系人:赵瑜

联系电话:6576344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及数据填报表

科研处

202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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