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办法(试行)
  • 2019年11月14日 15:31  来源: 点击:[]

  • 内蒙古工业大学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内工大信息化字2016〕10


    内蒙古工业大学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

    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办法(试行)

    为规范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重大紧急信息报送的内容和程序,及时掌握情况,明确相关责任,预防和降低重大事件、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危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109号)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非人为失误或破坏等原因,严重影响到学校网络和信息的正常运行,对校园安全、社会稳定或公众利益等造成不良影响,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的事件。

    二、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重大事故是指因人为失误、破坏等原因,严重影响到学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出现了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密泄密等事故。

    三、发生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事故或发现可能引发事故或公共事件的重大隐患,校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分管校领导,同时报告党政办公室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与党政办负责后续上报工作,并持续跟踪掌握事件、事故动态。

    四、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事故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报送三个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发生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报送相关信息,随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报送详细书面材料。根据事态的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续报相关信息。对重大事件、事故处置完毕后,应及时整理相关材料报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归档保存。

    五、发生重大网络信息事件、事故的单位,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或授意他人迟报、漏报和瞒报。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重大紧急信息须在事件、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送,苗头性、预警性信息须在掌握真实情况后2小时内报送。

    六、发生重大网络信息事件、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有迟报、漏报和瞒报等失职情况,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对于发生重大网络信息事件、事故的单位、个人,应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不得擅自向外界公开、发布消息或接受媒体采访。参与报告的人员应严格控制信息传播范围。

    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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