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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与“教师”那些事儿

日期:2020年05月05日 08:34

一件提案

  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教师节,但很多人不知道,教师节的恢复和确立,与民进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故事还要从1981年说起。当时的民进界别全国政协委员意识到,尊师重教远没有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应该在新中国重建教师节,让教师受到全社会尊敬,享有崇高的社会、政治地位。1981年11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包括叶圣陶、雷洁琼在内的民进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

  1983年6月,在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19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议,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正如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所说:“教师节的设立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努力的结果。民进前辈为教师节的设立奔走呼吁,历时5年,体现了民进人的教育情结。”

一个论坛

  2007年9月,主题为“提高教师素质,推进教育公平”的庆祝教师节暨第一届中国教师发展论坛在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召开。论坛采取主旨演讲、交流点评、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围绕社会和谐发展与教育公平,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师资队伍建设与教育均衡发展,教师地位、教师流动与教育公平四个专题交流研讨。

  由此,民进中央打造“中国教师发展论坛”这一参政议政品牌的序幕正式拉开。

  从“推动教育家办学,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到“教师教育的供给侧改革”,从“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服务城乡统筹发展”到“新形势下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政策”,中国教师发展论坛每一年的议题都在关注针对教师群体的不同问题,利用民主党派人才资源优势,为教师队伍的发展和培养建良言、献良策。

  如今,论坛已经举办到第12届,通过多年积累,形成了常态化的机制,它不仅推进了民进在中国教师发展方面的可持续参政议政活动,也扩大了民进在教育界的社会影响力,使民进在教育方面的参政议政工作呈现出了新面貌。

一部法律

  不仅是教师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的出台,同样凝聚着民进组织和成员的心血。

  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出现教师外流、弃教改行的情况,教师队伍不稳定成为教育事业发展潜在的危机。1984年,全国教育工会、民进中央和全国政协教育组联合开展了历时一年多的调研后一致认为:必须抓紧教育立法,制定教师法,用法律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从而在根本上稳定教师队伍。

  1986年2月,全国教育工会、民进中央和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共同组成“教师法”联合起草小组,方明任组长。

  同年3月,在全国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民进21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尽早制定“教师法”案》,提案中写道:建立一支稳定合格的教师队伍,是关系到四化建设和国家兴衰,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的大事。

  随后,联合起草小组写出了“教师法”草案(一稿),并通过全国教育工会和民进中央两个渠道,组织了约有一万人参加的讨论。起草小组随后又写出草案的二稿、三稿、四稿。

  1988年3月,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葛志成又联名作了《制定“教师法”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的大会发言,引起强烈共鸣,发言中响起16次掌声。

  经反复修改论证,1993年10月31日,“教师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从酝酿、调研、提出、起草、民进的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到“教师法”颁布,前后经历了10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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