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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08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相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2008年09月05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8〕1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08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相关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2008年是全面实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关键一年,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使许多学生出现了经济困难,我校资助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各学院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各项资助工作。
二、积极宣传政策,热情接待新生
为使广大新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校学生工作处已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我校奖助体系和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材料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2008年9月8日至9日,学生工作处将在丙校区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咨询台,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各学院在迎新过程中,做好有关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信息。
  三、保证“绿色通道”畅通,使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对申请“绿色通道”新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审核,了解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指导学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登记表》,及时办理缓交手续。各学院要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落实在新生报到现场、落实到人,热情接待、耐心指导、认真考察,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服务贫困学生。
四、认真做好地震灾区新生的接待安置工作
对于来自地震重灾区家庭受灾的新生,我校今年开通“地震灾区新生特别绿色通道”,各学院为地震重灾区家庭受灾新生发放报到证后,引领学生到新生报到现场总服务台“地震灾区新生特别绿色通道”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学校将在保证其顺利入学的基础上,现场为其发放资助慰问品,符合学校学费减免条件的,将在新生入学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学费减免工作。
五、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后的各项资助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和相关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客观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认定工作,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要继续认真做好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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