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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内蒙古工业大学2009年暑期辅导员家访工作方案

2009年07月17日 00:00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拓宽思想教育工作渠道,深入了解特殊群体学生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增强思想教育和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利用暑假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并将其作为我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进行。
一、活动意义
通过辅导员走访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和生活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实际困难与需求,为进一步做好有关教育、资助和帮扶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辅导员家访,锻炼辅导员队伍,增强辅导员责任感;通过辅导员走访学生家庭,送温暖、送关怀、送信心,增进学校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使家长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有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辅导员家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永明 黄雅丽
副组长:李 晶(常务) 呼 和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于立群 王振友 王 凯 韩永全 任 慧 吕曦臻 祁 龙 李兴华 陈红霞 陈 辉 梁 岚 崔经汉 焦可法 翟熙伟 霍天瑞 燕吉峰 曙 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向辅导员阐明家访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辅导员积极参加家访活动;要合理确定参与家访的辅导员人选和家访对象,确保家访活动顺利进行;要加强辅导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防止人身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要严明家访纪律,严禁家访中给被访学生家庭增加负担,树立学校和辅导员的良好形象;要把辅导员参加此次活动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经费支持
学生工作处为辅导员家访提供城乡交通、住宿补助等(完成家访任务的按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深入农村牧区的另外给予适当补助),并为每名被访学生提供100元慰问品。
四、辅导员家访前期工作
(一)选定家访辅导员
家访辅导员选定以辅导员主动申请和学院推荐两种形式为主,每个学院至少2人。各学院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老师,班主任均可报名参加。
(二)选定家访对象
家访对象包括
1、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2、在学习、思想行为、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特殊关注的学生;
3、被认定为特殊困难(C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为了增强家访效果并且适当节约工作成本,建议优先走访本学院学生,并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充分结合,优先选择“三下乡”重点队所在地区(或辅导员探亲地)的学生进行家访。各学院根据上述两个优先原则初步选定4名家访对象,核实家庭详细住址、假期本人及父母是否在家等情况。如在上述范围内没有适合的家访对象,由学生工作处从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确定人选。
(三)家访辅导员、学生名单报送时间
学院于7月5日前将选定的家访辅导员和对应家访学生的基本情况(见附表2)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
(四)准备家访计划
家访前,辅导员要提前制订家访计划,要较为详细、充分地掌握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工作情况,要掌握学生在校期间获奖受助情况,要掌握学校教育、管理、资助方面的政策内容,从谈话主题、引导方式、问题设计和问询内容等方面做好规划、准备。
五、家访工作要求
在家访过程中,辅导员要坚持尊重、真诚、务实的原则,促进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全面准确地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使学校与家长形成教育合力,产生良好的教育效果。
谈话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1、向家长介绍学生学习、生活、思想情况以及受奖励资助的情况,介绍学校管理制度及资助政策。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与家长共同探讨分析,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2、了解学生成长经历、性格特征、兴趣特长等,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做好家访信息记录和整理,为今后有针对性的开展资助和教育工作提供参考。
3、严格遵守家访纪律,不给家长添麻烦,不收受礼品,不向家长提非份要求,不向家长做超出教师、辅导员身份和职责的承诺等。
六、活动总结
辅导员家访结束后,要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家访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撰写家访报告。家访报告对被访学生家庭经济现状、成因进行分析,对学生本人和家长的思想、情绪和需求做出综述,提出进一步开展经济帮扶、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建议(可附必要的图片资料)。在8月下旬,由学院统一将登记表和家访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将辅导员提交的家访报告进行汇总,撰写2009年暑期辅导员家访情况报告,提出资助、教育工作的改进意见,并将此次活动成果适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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