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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09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相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2009年08月26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1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09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相关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今年是普通高校招生人数最多的一年,又值建国60华诞,同时国际金融危机、云南地震、南方洪涝、北方干旱灾害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尤其困难群体的生活,将有大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高校就读,我校资助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各学院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各项资助工作。
二、积极宣传政策,热情接待新生
为使广大新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校学生工作处已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我校奖助体系和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材料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8月30日下午至9月1日晚,学生工作处将在两校区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咨询台,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各学院在迎新过程中,做好有关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信息。
三、保证“绿色通道”畅通,使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对申请“绿色通道”新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进行审核,了解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指导学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登记表》,及时办理缓交手续。各学院要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落实到人,热情接待、耐心指导、认真考察,保证“绿色通道”畅通,服务贫困学生,保证学生顺利入学。
今年,我区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很多新生已经在生源地教育部门办理了助学贷款。对于已经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但尚未到位的学生,不用再进行资格审核,学院直接为其办理“绿色通道”相关手续,并指导其到学生工作处“绿色通道”咨询台办理贷款合同回执的盖章手续。
四、做好灾区新生家庭受灾情况的了解和登记
对于来自汶川、云南地震灾区、南方洪涝和北方干旱灾区的新生,各学院在做好“绿色通道”工作的同时,充分了解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做好情况登记,以便入学后及时开展相关资助工作。
五、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数据统计工作
各学院请于8月31日、至9月2日每天17:00前向学生工作处报送《内蒙古工业大学2009级新生“绿色通道”情况信息反馈表》(见附件1)。于9月8日前向学生工作处报送《内蒙古工业大学2009级新生“绿色通道”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六、认真做好其他相关资助工作
各学院按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和相关文件要求,公平、公正、客观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认定工作,切实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要继续认真做好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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