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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 …

2012年09月24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12]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2年考入我校的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
二、资助标准
国家对退役后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学生按照当年学费标准进行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一),于10月15日前交到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新城校区三教118,金川校区旧图书馆206)。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电话:0471-657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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