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营造诚信自强、奋发有为、崇德向善的校园氛围,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念,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决定联合开展第五届“诚信、感恩、自强”系列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感恩、自强”系列教育活动,展现同学们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诚实守信的做人准则、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学风校风建设,促进大学文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4年4-5月
三、活动内容
(一)“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巡讲报告会
1、组织单位:学生工作处
2、巡讲备选时间段:5月6日-5月23日
周一至周五 19:30—21:00
周六至周日 8 :30—10:00 10:30—12:00
14:30—16:00 16:30—18:00
3、具体安排及要求:
选定事迹突出的优秀在校学生代表组成宣讲团,在各学院进行巡回宣讲。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巡讲备选时间段”内自行选定时间、地点,于4月18日前将拟定时间、地点反馈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资助管理科统一协调安排巡讲人员和时间。
各学院要做好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聆听宣讲,保证覆盖面,要结合宣讲事迹召开班会座谈讨论,交流学习心得,注重发挥身边榜样的教育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刻苦学习,积极面对困难,勇于创新探索。
(二)主题征文大赛
1、组织单位:学生工作处
2、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自强之星”评选
1、组织单位:学生工作处
2、参评范围: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
3、参评条件:自立自强、品行端正、成绩优异。勇于克服在学业、生活、科研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坚韧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有较为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具有一定教育意义。
4、具体安排及要求:
各学院请于4月28日前择优推荐1-3名候选人,候选人需认真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强之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提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及图片资料。材料要真实、全面、感人,能够反应候选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和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学生工作处初审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议,最终评选10名“自强之星”,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四)“诚信、感恩、自强”主题辩论赛
1、组织单位:校团委
2、具体安排:各学院选派由四位辩手组成的参赛队伍,辩论赛分初赛、半决赛、决赛三个环节进行,最终产生的冠军将代表学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大学生辩论赛。具体要求见校团委通知。
(五)主题微电影大赛
1、组织单位: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建筑学院
2、具体要求见团委《关于举办内蒙古工业大学第三届大学生原创电影节的通知》。
(六)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1、组织单位: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以微信、网站、展版、条幅、座谈会、经验交流等形式在两校区广泛宣传资助政策。
(八)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仪式
1、组织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2、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九)“内工大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1、组织单位:学生工作处
2、学生工作处发布“内工大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平台。今后学生工作处将通过平台不定期发布学生评奖评优通知、资助信息、心理健康常识、公寓公告、学生励志故事等与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信息。
(十)学院“诚信、感恩、自强”教育活动
1、组织单位:各学院
2、具体要求: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学科特色围绕主题拟定学院“诚信、感恩、自强”教育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在4月1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学生工作处。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诚信、感恩、自强”系列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风校风建设,要加强对活动过程的指导,启迪学生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获,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2、注重总结、材料归档。各学院要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于5月30日前报送到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并附活动照片及影音资料。
3、总结表彰、巩固成果。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将综合各学院教育活动的组织、学生参与、竞赛获奖等方面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若干予以表彰奖励。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 主题征文大赛具体要求
2. 内蒙古工业大学“自强之星”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