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工处首页>> 学生教育管理>> 学生资助>>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08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填报贷款毕业生联络登记表的 …

2008年06月06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自2002年以来,我校共为976名2008届毕业生申请并发放了801.65万元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截至08年6月5日,有52名学生提前偿还40.65万元助学贷款,尚有924名毕业生借有银行761万元助学贷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有效降低助学贷款风险,我校将召开2008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及还款确认会议并要求该批毕业生填报毕业生联络登记表、还款确认书及还款承诺书。以确认这些学生的贷款金额、还款方式、毕业去向等有关信息,现将填写毕业生联络登记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毕业生联络登记表
各学院依据《2008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组织本院贷款毕业生(已还清贷款毕业生除外)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联络登记表”,并确定这些学生毕业后的联络人(联络人须由在校老师担任),“联络登记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备案,另一份于6月28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处。
对毕业生联络制度实行三级责任管理:
班主任:负责安排本班有贷款的毕业生填写“联络登记表”并对 “联络登记表”上毕业生提供的信息尤其是毕业后的联系方式逐一核实。联络人要了解毕业生去向并敦促毕业生按时还款,毕业生联络信息有变动时要及时报到学院备案;
各学院:负责对本学院有贷款毕业生填写的“联络登记表”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三分之一),如出现毕业生提供信息不详、不符的情况,要追究相关班主任的责任,并返回“联络登记表”重新填写,直至核查通过;各学院要及时了解本学院毕业生联络信息变动情况,如有变动,及时报送校学工处;
校学工处:负责对各学院的“联络登记表”进行抽查(每学院抽查十名),如出现毕业生提供信息不详、不符的情况,要追究相关学院负责人的责任,并全部返回该学院的“联络登记表”重新填写;学工处要定期与毕业生贷款的经办银行联系,掌握毕业生还款情况,如出现违约、不良等各类问题,及时通过毕业生提交的联络信息、网络及学院联络人通知毕业生。

上一条: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 …
下一条:关于评选第二届“诚信、感恩、自强”系列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电话:0471-6575713

Copyright@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工处.版权所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