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工处首页>> 学生教育管理>> 学生资助>>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2013年第一批生源地贷款的通知

2013年11月19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今年开学以来,我校共为4570名学生办理了生源地贷款回执手续。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核通过后,贷款款项陆续通过贷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划入我校账户。为了进一步规范办理贷款到账后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学生,现将第一批4334名学生生源地贷款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纳欠费,打印收据(11月18日-11月21日)
按照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助学贷款首先用于交纳贷款学生所欠费用。计划财务处负责核实首批到账的4334名学生的欠费情况,将所欠费用从助学贷款中扣收,并统一打印交费收据。
二、发放收据及贷款说明材料(11月22日-11月29日)
为了方便学生和学院,简化工作流程,请各学院于11月22日到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领取以下材料:
1、学生交费收据;
2、2013年生源地贷款发放明细表;
3、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说明书;
4、支付宝使用说明。
各学院将上述材料发放至学生本人,要求学生务必认真阅读《201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说明书》及支付宝使用说明,了解生源地贷款相关信息;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数额及交费金额,核实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2013年生源地贷款发放明细》上签字确认。要提醒学生领取交费收据后应到本学院教务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各学院应于12月6日前将《2013年生源地贷款发放明细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回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贷款结余款项发放。生源地贷款抵扣欠费后如有结余款项,计划财务处将直接发放到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建行卡内。同学们请于2013年11月29日后查询核对。如有疑问请咨询校计划财务处。
2、抵扣欠费和实际欠费不符的情况处理。学生如果发现交费收据中抵扣的欠费与实际欠费不符,请持交费收据到校计划财务处咨询并办理相关事宜。
3、贷款不足以抵交欠费的情况处理。本次贷款抵交学费后仍有欠费的学生,请将差额部分存入学校发放的建行卡内,财务处择日统一代扣,不再进行现金交费补差工作。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发放201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全国高校“助学•筑梦•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电话:0471-6575713

Copyright@内蒙古工业大学学工处.版权所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