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开展2009年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通知》(内红发[2009]73号)文件精神,自治区红十字会在驻呼各高校开展“博爱一日捐”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博爱一日捐,助你上大学
二、资助对象:
2009级全日制统招本、专科(高职)学生,要求家庭经济困难且有内蒙古户籍。
三、资助标准:
资助每个贫困学生1000元。
四、名额分配:
各学院申请“博爱一日捐”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名额分配见
附件一
。
五、资助程序:
1、本次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由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院初审工作。
2、申请“博爱一日捐” 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09年“博爱一日捐”资助贫困大学生登记表》(
见附件二
);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审通过后,于9月8日前将《“博爱一日捐”拟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
)及学生本人申请材料报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4、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将拟受助学生名单报自治区红十字会。
5、自治区红十字会审核高校报送的材料,确定资助对象。
6、自治区红十字会统一举行资助款发放仪式,向获得资助的学生发放资助金。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负责此项活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严格把关、不徇私情,使资助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已经获得其它助学资助的学生,不再列为本活动资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