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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 …

2011年09月29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函[2011]94号)文件精神, 2011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共47人,其中本科46人,专科(高职)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有698名;国家助学金名额6546名。经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和名额分配
各学院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内蒙古工业大学< 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附件6-8)文件要求以及今年的评定工作通知,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严格执行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与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拟获奖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规范使用2010版审批表格,统一电子版填报,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务必于2011年10月17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经校资助领导小组、自治区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报教育部审批后,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
报送的表格和文字材料要求:
1、《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3)一式三份。此表基本情况申请理由要求学生填写,其他各项由学院相关部门填写,均在电脑上操作,并打印在一页A4纸上(正反两面),年级、院系分别签注意见(学生及院系负责人姓名手签,学生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学校评审后留存),学院要统一加盖公章。
2、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初审名单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报送,报送完成后打印学生名单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评审情况报告。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需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务必于2011年10月17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经校资助领导小组、自治区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报教育部审批后,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
报送的表格和文字材料要求:
1、《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份。
2、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初审名单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报送,报送完成后打印学生名单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评审情况报告。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需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
(三)国家助学金:
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务必于2011年10月28日前报校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金将按月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上。
报送的表格和文字材料要求:
1、《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一份。
2、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初审名单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报送,报送完成后打印学生名单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3. 评审情况报告。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各档次受助学生人数、受助学生总人数、占本学院学生比例,名额分配及实际受助人数分析、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需形成文字材料,以学院正式文件上报。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
三、其他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形成三个文件分别报送。
2、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资助工作,继续加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3、接收材料单位:新城校区各学院请将材料报送到第三教学楼118室。金川校区各学院请报到旧图书馆206室。电子版材料请发至办公自动化上学工处邮箱,并注明奖助学金名称。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8:《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修订)》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1年博源奖学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1年“BIAD奖学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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