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支持民族教育事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设立“少数民族贫困生扶助基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额度
2013年“扶助基金”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共3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申请条件
1.非毕业班的民族预科生(包括转入普通班和整班建制的民族预科生)及民族班学生;
2.2013/201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2012/2013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13级学生可参照高考成绩);
4.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表现良好;
6.今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西部助学金的学生不再获得此项资助。
三、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少数民族贫困生扶助基金”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后报送学生工作处。各学院于11月28日前,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导出的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学生本人的申请书、审批表(见附件二)报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