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苁蓉 ”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惠恒”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开展2014年度“苁蓉”助学金、“惠恒”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在册学生。
二、资助标准:
“苁蓉”助学金: 2500元/人;“惠恒”奖学金: 2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申请条件
两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惠恒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二)和《内蒙古工业大学“苁蓉”助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三)。
五、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过程的管理,既要考虑资助覆盖面,又要保证评选的公平性。初审结果在学院公告栏和网站等主要信息公开渠道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19日前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将学生本人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惠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四)、《内蒙古工业大学“苁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五)报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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