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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放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

2015年11月30日 10:11 点击:[]

各学院:

今年开学以来,我校共为5111名学生办理了生源地贷款回执手续。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核通过后,贷款款项已通过贷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划入我校账户。为了进一步规范办理贷款到账后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学生,现将学生生源地贷款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纳欠费(1127-1130日)

按照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助学贷款首先用于交纳贷款学生所欠费用。计划财务处负责核实学生的欠费情况,将所欠费用从助学贷款中扣收。

二、发放贷款说明材料(121-1211日)

为了方便学生和学院,简化工作流程,请各学院于121到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领取以下材料:

12015年生源地贷款发放明细表;

2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说明书。

各学院将《201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说明书》发放至学生本人手中,要求学生务必认真阅读并关注“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平台了解支付宝使用说明及其他生源地贷款相关信息;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数额及交费金额,核实无误后由学生本人在《2015年生源地贷款发放明细》上签字确认。

各学院应于1211日前将《2015年生源地贷款发放明细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回学生工作处备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贷款结余款项发放。生源地贷款抵扣欠费后如有结余款项,计划财务处将直接发放到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建行卡内。同学们请于2015124日后查询核对。如有疑问请咨询校计划财务处。

2、抵扣欠费和实际欠费不符的情况处理。学生如果发现交费收据中抵扣的欠费与实际欠费不符,请持有效证件到校计划财务处咨询并办理相关事宜。

3、贷款不足以抵交欠费的情况处理。本次贷款抵交学费后仍有欠费的学生,请登录网上学生缴费系统自行缴纳差额部分。

4、关于学生注册事宜。由于今年不提供学费收据,因此计划财务处将统一向各学院提供缴费名单用于注册,具体时间计划财务处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计划财务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温暖回家路”学生寒假返乡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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