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与深圳校友会商定, 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惠恒”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在册学生。
二、资助标准
2000元/人。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四、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参见《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惠恒奖学金实施细则》(见附件二)。
五、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对奖学金评审过程的管理。初审结果在学院公告栏和网站等主要信息公开渠道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0月18日前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将学生本人的《内蒙古工业大学“惠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三)报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
附件一:内蒙古工业大学 “惠恒”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内蒙古工业大学深圳校友会惠恒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三:《内蒙古工业大学“惠恒”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