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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11日 17:2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及《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8年通过高考考入我校的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

2.2018年退役复学的学生;

3.2018年应征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按照以下要求报送材料。报送地址新城校区综合办公楼307,联系电话6576667

1.退役一年以上通过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需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连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民政部门开具)于921日前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2.退役复学的学生登录学信网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退役证书复印件于复学后一周内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3.2018年应征入伍的学生登录学信网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于1010日前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特此通知

附件: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8911

上一条:关于评定2018年“惠恒”奖学金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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