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定2018年“惠恒”奖学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党学字[2018]44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2018年“惠恒奖学金”评定工作。经过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2018年我校文玉娟等30名学生获得惠恒奖学金,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3天(2018年10月31日-11月2日)
二、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新城校区综合办公楼307室)
受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电话:6576667
拟评惠恒奖学金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玉娟、张金鹏
电力学院于慧月、李会珍
航空学院代春燕
化工学院任俊耀、张天天、张清翠、王璇
机械工程学院庞娜、王敏
建筑学院前前、赵青
经济管理学院冯贵红、白裕、胡燕
矿业学院郭明星
理学院李琳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刘美、胡艳超、邱秀梅
轻工与纺织学院邢梦萍、付雪丽
人文学院胡慧
数据科学与应用学院樊殿凤
土木工程学院迟清国、刘宇轩、郝慧
外国语学院赵俊青
信息工程学院魏泽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