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在校就读、温暖过冬、顺利返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一)减免学费
1.资助范围
(1)已摸排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失亲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2)学生本人突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3)学生或父母突然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
(4)学生家庭突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
(5)几乎没有经济来源的学生或受到国家和学校的经济资助后仍难以支付部分或全部学费的学生;
(6)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2.资助标准
分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两种形式。
(二)冬衣补贴
1.资助范围
(1)已摸排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失亲学生;
(2)2019/2020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未获得学校资助的学生;
(3)其他确实需要资助的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及名额
冬衣补贴资助标准为300元/人,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寒假返乡补助
1.资助范围
(1)寒假返乡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失亲学生;
(2)寒假返乡的精准扶贫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
(3)其他寒假返乡确实需要资助的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返乡补助资助标准为200元/人,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具体要求
(一)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二)。学院需根据学生申请排序,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三)。
(二)学生本人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困难补助”界面提出冬衣补贴、返乡补助申请。
(三)以上学生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确定困难补助名单及学生拟减免学费等级,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29日前登录系统审核报送冬衣补贴、返乡补助学生,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协同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齐越。望各学院积极配合,将资助落到实处。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复审后,上报学校审核,确定学生最终减免等级及金额。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