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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补充说明

2008年05月12日 15:40 点击:[]

关于我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补充说明

各用人单位:

根据人事部和人事厅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的要求,针对我校公开招聘方案,做以下补充说明:

1、各单位根据我校公开招聘方案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7-9人,确定具体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后,并书面报人事处。

2、报名时间为一个月整,我校的报名时间为2008.5.7-2008.6.6,根据人事厅文件精神,笔试和测评面试必须在报名截止一周以后开始。

3、各单位收集的求职人员简历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一并报送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对所有应聘人员(各用人单位和人事处接收的求职人员材料)进行身份和学历初步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按申报岗位返回相关单位。

4、通过初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应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其中《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为考核现场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时填写。

5、通过初审的博士学位应聘人员仅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审批表(博士学位应聘人员专用)》。

6、各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拟聘人员的《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审批表(博士学位应聘人员专用)》、简历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其他未聘但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的简历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也一并报送至人事处。

附件:

1、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审批表(博士学位应聘人员专用)

2、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

3、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

4、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

人事处

2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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