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1-25 00:00 浏览数:次 来源:
11月14日上午,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志雄,在植霖楼主持召开部分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相关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工作部署。校党委副书记王永明参加会议。
党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工会、审计处、计财处、国资处、校产处、科技处、后勤处、招就处、学工处、团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各部门负责同志就反腐倡廉自查自纠情况作了汇报,并结合部门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刘志雄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党委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制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前不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工委转发了《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表明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及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教、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基本内容。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意见》,是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理解贯彻《意见》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结合部门职责研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学校要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办法,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切实落实《意见》的各项工作要求。
王永明强调,要抓好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打牢贯彻《意见》的思想基础;同时,要把学习贯彻《意见》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制度、措施,既要坚持以往的成功做法和有效的制度规范,又要着眼于形势任务的变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求真务实,真正把学习落到实处,积极推动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来源:工大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