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在寒假来临之际,学校将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资助,让同学们顺利返乡,与家人团聚,共度寒假和春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本次资助范围为我校2009/2010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寒假返乡的学生。资助标准按学生本人返乡单程火车票价(学生票)计算。
二、资助名额分配
学
院 |
机械学院 |
信息学院 |
能动学院 |
材料学院 |
化工学院 |
土木学院 |
管理学院 |
外语学院 |
理学院 |
人文学院 |
建筑学院 |
电力学院 |
商学院 |
轻纺学院 |
专修学院 |
矿业学院 |
总计 |
名额 |
60 |
60 |
67 |
57 |
81 |
72 |
69 |
18 |
34 |
21 |
29 |
57 |
36 |
29 |
4 |
6 |
700 |
三、申请报送及审批发放程序
学院根据本次资助范围做好调查申报及初审工作。申报程序为首先通过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特困补助”界面申请,然后导出申报学生名单并填写其他详细信息(详见附件),最后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申报名单进行审核后,向各学院核发学生返乡资助金。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寒假在即,本次资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学院积极配合,按时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将资助政策切实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保证学生顺利返乡。
特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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